中共柳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阶段组织
市直机关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目前正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阶段,为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广大干部群众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印发<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阶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直机关各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市直机关各单位以及各自管辖的二层单位,二层单位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由各管辖的主管单位通知并组织。
二、活动内容
市直机关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关干部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成立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在市文明办分配的市区四个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快车道、带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对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帮助过马路有困难的行人(如老人、孕妇、儿童等)安全过路口等;向市民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文明交通常识,教育和劝导市民养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排队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
三、活动安排
请有任务的单位在分配的路口每个班次安排4名或8名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开展活动前,请主动与路口责任交警联系,由路口责任交警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东环大道高新一路路口、东环大道高新三路路口责任民警联系方式:李海域13481247116;文兴晨华路口、文兴路海关南路口责任民警联系方式:荣志鹏 18877276189。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要将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深入抓好思想发动,号召大家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自身行为影响和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到文明创建当中,形成自觉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测评。
(二)后勤保障。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饮食饮水、意外伤害保险、误餐费等由各派遣单位先自行解决,后续补贴待市文明办明确后再定。
(三)着装要求。所有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的志愿者均要求统一着装,服饰统一由市直机关工委提供,请有交通劝导任务的单位于活动开展前1-2天到市直机关工委(文昌综合楼731室)领取并于活动后1-2天内归还。
(四)活动统计。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填写《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统计表》(附件2),并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市志愿服务管理中心,统一为已在“柳州志愿服务网”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录入服务时间,传真:2613983。
(五)情况反馈。参与活动的单位请将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信息和照片等相关资料于活动结束后2天内分别发送至邮箱:lzjggw2850514@163.com和lzzyfww@163.com(联系人:罗云,联系方式:2695200,18775244495)。
7月14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市直机关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安排在9月15日以后的文明交通劝导工作任务取消。
联系人:市委文明办 周丹妮 2660282
市直机关工委 胡剑男 2850514
附件:
1. 市直机关文明交通劝导路口及任务分配表
2.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统计表
中共柳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