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文件
柳科论文评字〔2017〕1号
关于征集2016年度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是柳州市的市级成果奖项。论文获奖结果可作为论文作者考核、晋升、评定职称和评选突出成就科技人员的依据。根据柳政办函〔2002〕34号文和柳科协字〔2003〕24号文件精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征集2016年度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一)自然科学各学科领域的论文;
(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论文;
(三)有关科技立法、政策评价等政策科学研究的论文;
(四)有关科技管理、经济管理等管理科学研究的论文。
二、报评论文的条件
(一)报评论文必须是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
(二)报评的论文必须是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在国外(境外)有影响的刊物发表的论文;
(三)报评论文需由第一作者申报,并且第一作者必须为在柳州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每位论文作者(指第一作者)限报一篇论文;
(四)上一年度报评、已经进入评审程序的论文原则上不能再报评;
(五)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与其内容相同的论文原则上的不能再报评。
三、论文的申报程序
(一)各自然科学专业学会会员的论文向所属学会申报,由学会统一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二)没有加入学会的企业(高校)科技工作者的论文向所在企业(高校)科协申报,由企业(高校)科协统一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三)没有参加学会及企业(高校)科协的科技工作者可以向所在辖区科协申报,由辖区科协统一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四)各学会受理的论文,应由1名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在《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原始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五)各县区科协和各企业(高校)科协受理的论文,应由2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在《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原始申报表》上分别签署推荐意见;
(六)各受理单位负责审查论文资格,审核上报材料与刊发论文是否一致。并将论文信息录入“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评审网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管理系统”),递交材料完成申报。
四、论文作者申报需递交的材料
(一)填写《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原始申报表》1份;
(二)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原文复印件各3份。英文论文需提交中文翻译,英文原文、中文翻译各3份;
(三)论文电子版文件*.doc(*.docx)和*.pdf各1份。英文论文word版文件请将中文和英文内容合为一个文件,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方面的论文,已经产生效益的请附上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或产生效益的证明材料(3份,如有);
(五)属咨询决策方面的论文已得到采纳或认可的,应附上有关部门采纳或评价的证明材料(3份,如有);
(六)获奖证书或其它可以证明论文价值的材料(3份,如有)。
五、推荐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申报作者填写《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原始申报表》并签字确认。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资格审查员审查后签字,推荐单位盖章。
登录“网上管理系统”完成所有论文录入后,导出本单位的《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参评论文总表》并盖章,后附《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原始申报表》,按顺序装订,一式1份。
(二)论文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
1.《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申报表》(由网上管理系统生成);
2.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原文复印件,英文论文后附中文翻译;
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计方面的论文,已经产生效益的附上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意见或产生效益的证明材料(如有);
4.属咨询决策方面的论文已得到采纳或认可的,应附上有关部门采纳或评价的证明材料(如有);
5.获奖证书或其它可以证明论文价值的材料(如有)。
六、论文申报时间、地点
即日起开始接受论文申报,各单位收到申报论文后于2017年3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3月15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协学会部,逾期不再受理。
《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原始申报表》可在“网上管理系统”首页“文件下载”处下载。“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kx.liuzhou.gov.cn/,由主页右侧“论文评审”进入系统。
七、相关事宜
各受理单位论文资格审查员同上年度,有需要调整的请与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今年论文申报工作不再集中培训,请各单位资格审查员按以往要求开展工作。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7号柳州科技馆院内 科协二楼学会部
联系电话:2629066
联 系 人:陈 丹 巫 江
柳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