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科普宣传工作,推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深入实施,切实提高社区人员科学素质,现将《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申报书
柳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月21日
附件1:
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的创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以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为目的,以加强科普阵地建设、组织网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 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大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探索建立社区社会化管理模式下科普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创造有利于社区科普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在提高社区人群科学素质、增强社区科普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条 社区科普服务对象:社区科普要以社区的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和待业人员、学龄前儿童和青少年等人群为主要科普服务对象。
第四条 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标准:
(一)党政领导重视,为开展社区科普工作提供支持
1.党政领导重视科普工作,把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及时研究解决科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将社区科普工作纳入社区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近三年来社区内没有发生重大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活动。
3.社区建有完善的科普规章制度,制定有科普工作年度计划,科普工作文件资料管理规范。
4.社区年度科普工作经费达到人均0.5元以上,保障社区科普工作的开展。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社区科普事业发展。
(二)以“站、校、网”建设为重点,改善社区科普工作条件
5.建设完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社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科普图书室、科普活动中心、社区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科普园、科普广场、科普宣传栏(橱窗)等不同形式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定期对科普设备设施检查,至少每个季度更新一次科普展示和活动内容,提高科普活动频率和水平,不断扩大社区居民受益面。
6.建设完善社区科普学校。社区要建立以科普大学、科普讲堂、社区学院、青少年科技辅导学校等为主要形式的社区科普学校,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要立足实际、贴近居民,采用灵活多样的办学方式,切实满足社区居民学习、交往等多方面的需要。
7.建设完善社区科普网络。要建立完善社区电子科普显示屏、社区网络书屋、数字科普视窗等多种科普阅读终端,将“中国数字科技馆”、“中国科普博览”等网络科普资源引入社区。要利用博客、微博等自媒体,以及微信、飞信等即时通讯的新媒体手段,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科普自服务和自教育。
(三)以“组、会、员”建设为重点,切实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
8.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要建立由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以上社区科普专干,保障社区科普工作有专人负责。统合社区科普资源、推动社区开展科普活动、加强与驻区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组织驻区单位参与社区科普工作。
9.建设完善社区科普协会。要依托社区的管理者和社区工作人员、科学教师、科技人员、科普专家、离退休科技相关人员、大学生社工及社区居民等,指导成立社区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兴趣小组、科普爱好者协会等社区科普协会。要加强对社区科普协会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社区科普协会定期开展科普活动。
10.配备配齐社区科普员。社区科普员是社区科普工作的核心推动者。各社区要配备3名以上的科普员。要积极动员驻区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中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担当社区科普员。要加强对社区科普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为他们开展科普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支持他们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四)活动丰富多彩,惠及众多社区居民
11.积极组织社区人员参加柳州市重大科普活动;社区每年举办1—2次大型特色科普活动。
12.开展科普知识进楼院、进家庭活动。科普知识进家庭达80%,参与活动总人数达到辖区人口的6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科普示范家庭评选活动。要组织科普示范家庭给社区居民讲解传授科普知识的活动,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家庭的带动作用。
13.利用辖区内的各种科普资源开展科普培训、讲座、科普文艺表演等科普活动。社区每季度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14.组织开展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寒暑期活动每年不少于100人次。
15.社区要结合驻地实际情况,打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科普品牌活动。
(五)工作成效显著,提高社区居民素质
16.社区居民科技意识明显增强,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人心,辖区内无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现象发生。
17.社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明和谐。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8.申报。申报社区要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填写《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由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县区科协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科协审批。
19.推荐。各县区科协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0、命名。市科协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县区科协推荐的科普示范社区进行审查验收,符合条件的,予以命名表彰。
第六条 取消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称号:
(一)有违法乱纪行为;
(二)有宣传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三)有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的;
(四)不能履行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义务,经柳州市科协综合评估认定为不合格的。
第七条 柳州市科普示范社区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周期,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重新认定命名。
第八条 对获得柳州市命名的科普示范社区,一年后可逐级参与全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评比。
第九条 市科协将对科普工作突出的科普示范社区在开展科普活动方面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第十条 本办法由柳州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