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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谈间谍(下篇):现实中的“间谍”是啥样?
发布日期:2021-03-20     

第470期

国家安全  全民有责

    当今时代,“特工”俨然已经被美国大片演绎成了“狂拽酷炫”的模样,无论是美女豪车一掷千金的詹姆斯·邦德,还是上天入地科技加成的阿汤哥,不胜枚举。这些在美国大片中被美化成“正义形象”的“特工”,说白了就是间谍!实际上,荧幕上风度翩翩、风流倜傥的间谍,在现实生活中,可能真的会让大家大跌眼镜。


关于日常:“制内”间谍这样说......


    荧幕、小说中的“间谍”,虽是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都是光环加身的主角,既可以名利双收、又可以全身而退。但现实中的间谍,也许就没有那么闪耀了。先来听听他们自己怎么说。

    2018年,来自英国“军情六处”(英国秘密情报局,简称MI6)、“军情五处”(英国国家安全局,简称MI5)、政府通信总部(简称GCHQ)的几位谍报工作人员曾向媒体透露了他们日常工作的一些细节。

    从业多年的间谍自述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阿斯顿·马丁跑车、快艇等炫酷的交通工具,更多时候,可能是在公共汽车或地铁上。如果需要到国外执行任务,也并不像007电影中描绘的那样人人佩戴枪支、喝着马提尼酒,除非工作需要,间谍不会频繁参加酒会


关于任务:“制外”间谍这样说......


     在美式电影中,西方情报机构的“特工”总是以“正义”、“大度”的形象出现在荧幕上。但是,从近年来,中国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的间谍案件中,我们却看到了与美式电影截然不同的一幕身“正义”的特工”却是一副集“利诱”、“恐吓”为一身的反面角色。

    陈某,曾是中国某军工科研院所下属公司的一名网络管理员,被一名”偶遇“的外国人开出的”高额报酬“所诱惑,开始提供情报,当陈某意识到对方是间谍后,却受到境外间谍的恐吓据陈某交代:由于心生恐惧,提出终止合作,然而对方却以此前提供的情报为把柄,要挟他继续提供涉密情报。

    在电影中,我们常常会看到,间谍常常都是以重金购买情报,但现实中,给出的酬劳却少的可怜,有的则是许以“高额报酬“,但最终却难以兑现。

    吴某,大学毕业后,在境外间谍的利诱下,开始窃拍某军工单位和飞机的照片。据吴某交代:对方任务布置得非常详细和具体,比如,几点几分什么飞机起飞、几点几分什么飞机降落、什么机型当天共飞了几个起落、机场内有什么异常等。每次任务之后,给出的则是300元到800元不等的报酬。


关于勾连:间谍竟是这样做的......


     在电影中,我们看到间谍之间接头或传递情报,常常都是非常神秘、紧张且刺激的,经常还会使用一些炫酷的情报传递手法。但在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的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些”脑洞大开“、非常低级的手法。

    2015年3月,在福建省厦门市五通码头,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拦下了一名男子,发现了这名男子随身携带的茶叶盒里面的秘密:盒盖上粘贴有5张手机SD卡,而卡里存储的是大陆的秘密级文件。

    上面这名间谍,好歹也算动了点小心思,用到了一些藏匿情报的小伎俩。可是下面这两个间谍,就有点明目张胆了,其中一个还是有着外国间谍血统的彼得,电影中演的,接头前不都要先踩一下点,规避一下视频监控的吗?

    在中国的地界上搞事情,还用这么低级的方法,是真的太过自信?还是太低估中国的家安全机关的实力了?当然,也不能说没有更高明的手法,但对于如此的明目张胆的,不抓你抓谁?


关于相貌:有时候出乎意料......


     荧幕上的间谍、特工,可谓个个都是“俊男”、“靓女”,实际上,现实中的间谍,大多数都是衣着普通、发型简单、身材一般、相貌平平,看起来人畜无害。当然,也有一些间谍,完全颠覆了谍战电影的美学价值!

    张某,由于工作生活上的种种不如意,萌生了“组党建国”的想法,之后赴境外准备实施颠覆活动,却被境外间谍盯上。境外间谍告诉张某,可以为他“组党”、“建国”提供帮助和经费支持,但前提条件是,张某回到境内后必须为其搜集提供“红头文件”。张某返回境内后,继续与境外间谍机关保持勾连,从境外筹集经费,用作拉拢收买党员,壮大队伍。当张某准备再次派人出境,与间谍组织进行接头时,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


    许莉婷,1977年出生,台湾军情局间谍,为了获取中国大陆的情报,竟色诱比自己小16岁的大学生。

    没错,谍战剧中的金钱、美女、豪车,更多的都是骗人的,所以千万轻信,间谍的嘴,骗人的鬼,永远望通过出卖国家利益,能够换取“美好生活”。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有人从事间谍行为,或是有间谍向你抛来“媚眼”,一定不要慌乱,可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如果是一时糊涂,受到策反,被间谍所利用,也要在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迷途知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27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万不可明知故犯,越陷越深,最终只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