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鼓吹入了邪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宣传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让人们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加入后不让退会的;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的;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的;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的通常是邪教。
邪教是破坏人类文明进步的毒瘤,它残害生命,践踏人权,危害社会,已成为一种国际公害。据有关资料不完全统计,全世界邪教组织有近万个,几乎遍及世界各大洲,信徒数千万。他们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恐怖气氛;神化活的教主,实施精神控制;玩弄各种骗术,大肆聚资敛财;目无道德法律,破坏社会安定;泯灭亲情人性,残害他人生命。他们活动猖獗,制造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事件,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
如美国人民圣殿教诱迫900多名信徒集体自杀;又如日本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施放毒气,导致5500人伤亡。曾几何时,邪教在我国又沉渣泛起,以所谓强身健体和真善忍为幌子,蒙骗广大群众。他将自己神化为教主,宣扬世界末日,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妖言惑众,对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侵蚀、毒害练习者的思想,众多的练习者因此而丧失了理性和亲情,甚至走火入魔而自残、自杀或者伤人、杀人。因此,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邪教的危害性,掌握识别邪教的基础知识,提高防范邪教的能力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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