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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3-04-04      来源: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市民朋友们: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防火既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金山,也是呵护我们绿色家园的银山,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祭祀节日,祭祀扫墓、燃放烟花爆竹、春耕备耕等人为用火大量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加强火源管控宣传教育,有效遏止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去年部分省市发生较大人为山火,导致牢狱之灾,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广大市民朋友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父老乡亲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以及野外火源管理相关规定,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氛围使严防野外祭祀用火成为每个公民的共同义务与责任。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上坟祭祖、点香烧纸、燃放鞭炮、炼山还耕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树立文明祭祀观念,用植一棵树、献一束花、放一曲歌、扫一次墓等方式文明祭祖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护绿的践行者防火的倡导者、森林的保护者。

三、加强自我约束,消除火险隐患

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期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在林区吸烟、烧纸钱、放鞭炮、燃放孔明灯和违规用火,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以及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监管,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四、强化齐抓共管,做到科学处置

广大市民朋友,尤其是党员干部,如发现林地、草地吸烟、烧烤野炊、乱丢火种、燃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用火行为,要进行耐心劝导,不做旁观者和老好人。如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不要盲目扑救,严禁擅自组织老、弱、病、残、孕、幼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森林防火重在防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美丽家园!